关于联盟团体标准的组织声明
穗机联〔2024〕15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国家相关团体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促进广州工业机器人制造和应用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现就联盟团体标准,发布以下声明:
一、已发布团体标准清单
序号 | 标准编号 | 团体标准项目名称 | 牵头单位 | 发布时间 |
1 | T/GRIA 001-2023 | 新能源汽车产线智能制造水平评估指南 | 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 |
二、管理合规性声明
1、符合国家民政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管理要求:我联盟三年内未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
2、符合社会团体组织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我联盟三年内未因违规收费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我联盟明示收费标准和经费使用情况,所收经费应专款用于标准编制工作,且总额不高于标准编制实际使用经费;三年内未以参编、署名、排名等为由收费,未以标准立项为由收取管理费。
3、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规定:我联盟三年内未被有关部门认定标准化工作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我联盟制定的团体标准未抄袭其他任何机构制定发布的标准。
4、制定范围规范性:我联盟依据联盟章程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
5、其他:我联盟三年内没有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三、标准查重
我联盟发布的团体标准提出的技术要求(引用内容除外),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一致度不超过30%。
四、标准文本可获得性自我声明
1、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我联盟发布的团体标准,依法在联盟网站(http://www.gzrobots.com)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文本的获取方式: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s://www.ttbz.org.cn/OrganManage/Detail/8938和联盟官方网站。
2、出版发行:我联盟发布的团体标准通过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广州工业机器人制造和应用产业联盟
2024年12月27日
穗机联〔2024〕15号--关于团体标准的自我声明及组织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