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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参加2014年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8-05  来源: 广州经贸网  点击率 :3178    【字号:


关于邀请参加2014年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穗府〔2014〕24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穗发改〔2014〕95号)和《广州市经贸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项目的通知》(穗经贸函〔2014〕694号)要求,经研究,我委拟委托1家单位开展2014年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起始日期
  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11日。
  二、对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3.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熟悉广州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情况,具备较全面、高素质的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人才及专家库(专家库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占50%以上,有国家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院士、博导的优先);
  4.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1.委托事项内容:2014年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包括:制定项目评分标准、项目申报材料初审、补充完善资料、建立完善评审专家库、组织专家评审、上报评审组织工作报告(含评审结果、工作情况评估、建议)以及市经贸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进度:2014年8月底前完成;
  3.所需材料
  (1)单位情况介绍;
  (2)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工作方案和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结果时间、提交内容、服务质量承诺等。
  4.合同经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含专家评审费用)。
  四、提交材料
  有意向者请提交项目意向书及以上书面材料(一式4份含电子光盘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在8月11日17:30时前交至广州市经贸委工业发展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综合楼603室,星期一至五9:00-12:00、14:00-17:30)。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4年8月5日
  (联系人:李伯准,电话:83123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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